一、施工總承包序列設有13個類別
分別是:建筑工程、公路工程、鐵路工程、港口與航道工程、水利水電工程、電力工程、礦山工程、冶金工程、 石油化工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通信工程、機電工程、民航工程。較14版資質12個類別多一個民航工程,原施工總承包三個等級,現只設甲、乙兩個等級,資質需要的建造師由原來5人(公路原是8人,鐵路原是3人,水利是8人,冶金是7人)改為只需2人以上即可(只要是注冊建造師就行,不分一級二級),中級職稱人數要求不變,持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的要求未做要求,大大降低了資質要求,乙級資質可承擔項目范圍為原來二級資質的范圍。
二、施工專業承包序列設有18個類別
分別是:地基基礎、起重設備安裝、預拌混凝土、建筑機電、消防設施、防水防腐保溫、橋梁工程、隧道工程、模板腳手架、建筑裝修裝飾、古建筑工程、公路工程類、鐵路電務電氣化工程、港口與航道、水利水電、輸變電工程、核工程、通 用專業。比14資質36個類別減少一半,等級由原來三個等級改革成甲、乙兩個等級,建造師由原來3個(部分需要4個,或不需要)變成只需要2個或不需要,中級職稱需求沒變化,崗位證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沒做要求,乙級承擔項目范圍為原二級范圍
三、專業作業資質不分等級,實行備案制。
具有公司法人《營業執照》且擬從事 專業作業的建筑施工單位企業可在完成企業信息備案后,即可取得專業作業資質。專業作業資質分為11種作業類型:木工作業、砌筑作業、抹灰作業、石制 作作業、油漆作業、鋼筋作業、混凝土作業、焊接作業、水暖電安裝作業、仮金 作業、架線作業。每個企業只能選擇不多于2種作業類型進行備案
四、企業主要人員應滿足60周歲及以下且由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要求。
五、企業主要人員在兩家及以上企業受聘或注冊的,不作為資質標準要求的有 效人員考核。
六、企業申請某一類別資質,企業主要人員中每類人員數量、專業均應滿足《標 準》要求。一個人同時具有注冊證書、技術職稱中兩個及以上的,只能作為一人 考核;一個人同時擁有注冊證書和技術職稱的,可同時作為注冊人員和技術職稱 人員考核。
七、企業申請多個類別資質,企業主要人員中每類人員數量、專業等應分別滿 足《標準》要求,每類人員數量不累加考核。如:企業同時申請建筑工程施工總 承包乙級資質和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乙級資質,企業只要擁有2名建筑工程專 業注冊建造師即可分別滿足兩個類別的注冊人員指標要求。
八、一個人具有兩個及以上技術職稱(注冊資格)的,可分別考核。如:一個人 同時具有建筑工程職稱證書和道路工程畢業證書,可分別作為企業申請建筑工程 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要求的職稱人員考核。
來源:建管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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